湖北“新高考”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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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5
  湖北“新高考”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公布!学生可跨班或跨年级上课湖北发布今天11月9日获悉,《湖北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已于日前公布。《意见》明确,语数外等9个学科高一完成必修学分,学校应采取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方式组织教学。多数必修课一般按行政班组织教学;等级性考试课程、选修课程一般依学生选课实际组成教学班进行教学。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
 
  目前,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按要求,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发展指导、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地方和校本课程开设。
 
  高中三年,学生获得88个必修学分,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获得不少于42学分,在选修课程(含各学科课程选修、专题教育及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获得不少于14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结合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三部分组成,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研究性学习6学分,学生至少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社会实践6学分,其中党团活动1学分、军训1学分、社会考察和职业体验等4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
 
  《意见》要求,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学科高一学年完成必修学分;高二学年及高三上学期只呈现选择性必修学分,选修课程学分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高三下学期由学校自主设置学分。等级性考试选课走班原则上高二上学期开始进行,具体方案待教育部批准后再公布。
 
  学校应采取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方式组织教学。大多数必修课一般按行政班组织教学;等级性考试课程、选修课程一般根据学生选课实际组成教学班进行教学。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在学生选择等级性考试学科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教学班级的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应尽量减少班额,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需求。
 
  2017年12月,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曾透露,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2018年将全面实施。具体为,在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中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招录全面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当时,还提到了“新高考”全面实施带来的五大变化
 
  走班制教学模式将成教学新常态
 
  由于学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学生选课将变得多样化,学生在很大程度上不再采取固定班级授课模式,变成了“教师不动学生动”,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班”概念将淡化。同时教师面临更强的角色挑战,开始由原来的“买方市场”进入“卖方市场”,将接受学生的挑选。
 
  学校学科间均衡发展将成新挑战
 
  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湖北省将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要求各高中学校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基本教育教学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质量要求开齐开好各学科课程。
 
  “分层教学”将成教学“新方向”
 
  由于在理、化、生、史、地、政等6个科目中,同一个科目,有的学生只将其作为学考科目,有的学生则会将其选定为高考选考科目,这就要求学校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分层教学。
 
  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将成评价新趋势
 
  湖北省将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这要求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长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全面发展,要求普通高中进一步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将成教育关注新热点
 
  新高考选考的三门科目,直接决定学生大学里将学习什么专业,以及今后可能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这将改变当前学生进入大学后才思考自己未来职业的局面,这要求学生尽早了解自己的兴趣特点和专业方向,职业生涯规划将摆上学生的高中教育日程中。
 
  同时,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出台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赋予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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