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政策正在发生八大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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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20
  由于高校招生目前实行的是分省安排计划、分省划线、分省录取,所以区域间高考录取率差距一直客观存在。尤其河南、山东、河北、安徽等中部考生大省,本科录取率尤其是部属高校录取率一直较低。
 
  2015年以来,深入推进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东部地区普通高校招收中西部地区考生,2015—2017年共有69.7万名学生受益。
 
  同时,严格控制部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将更多招生计划投向中西部及入学机会偏低的人口大省。2017年中西部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2007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到4个百分点以内。
 
  但由于政策解释说明不够,招生计划调配曾引发集体抗议。2016年4月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江苏、湖北等12省(市)面向中西部10省(区)调出16万招生计划。结果,数十万江苏、湖北考生家长纷纷前往当地政府门前表达不满,质疑招生计划调整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要求保障当地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其他省市也不同程度地发生过因利益调整引发的问题。如何平衡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依然是待解的历史性难题。
 
  但无论如何,未来都将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加强对各地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
 
  2012—2017年,通过实施三个专项计划,已累计招收27.4万人,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取重点高校的比例不断提高。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今后的高考录取季,各地和有关高校将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计划政策宣传,提高宣传实效。创新考生服务举措,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
 
  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等措施,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
 
  高校:各高校目前普遍成立了招生委员会,承担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则、决定重大事项等职责。同时,还建立健全了招生问责制度,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处罚:考试诚信档案建设更加完善,构建了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也有严格追究违规考生、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的规定。
 
  “自招”作假: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替考: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目前,各地都在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录取批次改革后,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少了批次线的约束,一些高校的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分数线一低再低。今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根据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将切实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切实纠正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逐步提高录取要求并提前向考生告知。
 
  近年来,教育部等部门陆续出台新政策规定,2015年起取消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只保留少数补偿性加分项目;取消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地方性加分项目减幅达63%,辽宁、吉林等13个省份甚至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不得超过5分且只限于本省高校在本省招生使用。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甚至加分资格造假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018年进一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相关规定,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为确保加分、特殊类型招生等政策的公平实施,高考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建立了统一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使考试招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进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政府监管等信息。
 
  2014年12月教育部发文,要求综合素质评价选择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方面内容予以记录,重点看具体活动和相关事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电子管理平台,成绩按比例分等。高校将逐步扩大综合素质评价的适用范围,促使高中学校将工作重点从“单纯育分”走向“全面育人”。
 
  从2017年开始,除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三位一体”招生,还进一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为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
 
  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
 
  为了更好地体现高职院校的特性,为人才成长提供了更多路径,减轻学生高考负担,高职院校在考试内容、评价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分开。
 
  2017年分类考试在全国做到50%以上,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生可以错峰竞争更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同时,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今后将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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